|
第四批驻马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间:2019-11-05 驻文新〔2014〕3号 签发人:李林清
关于公布第四批驻马店市市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的请示
市政府: 为更好地开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驻政办〔2007〕18号)精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于2013年11月开展了第四批驻马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县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市推荐申报的34个项目进行了认真论证评审。经研究,报市政府批准确定第四批驻马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计22项),公示已结束,现予公布。
此请示,请批复。
附:《第四批驻马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韩拥军 联系电话:13839697303
主题词:非物质文化 名录 公布 请示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驻马店市市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第四批驻马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2项)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宝贵财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为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打造文化强市、加快驻马店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第四批驻马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22项)
上一篇拜龙祭祀下一篇第五批驻马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